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市中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据区委、区政府《“品质市中·人才强区”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市中发〔2018〕55号)、《关于加强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市中人才办发〔2018〕1号)有关规定,开展2021年市中区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引进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现代金融与产业金融、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领域培养引进的创新创业顶尖、高端人才(团队)。
二、申报类别
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分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创业团队四类。在各类企业机构工作的人才(团队)可申报创新类,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市中注册创办企业的人才(团队)可申报创业类。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人才(团队)为自主培养或近3年从区外全职引进,与市中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入选后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9个月时间。创新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才和2至5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有实质性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优先支持引才单位成建制引进的创新团队,创新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并且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有稳定合作基础,具备突破重大技术难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2、一般应当具有硕士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2年以上在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大型知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且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高技能人才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在国内外、业内处于领先水平,海外高技能人才一般在国际知名企业一线关键岗位、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大学工作或任教2年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铜牌以上成绩,或为从事国家行业技能操作标准编制的主要人员。
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条件。
3、所从事领域符合我区产业创新发展趋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拟转化成果具有业内认可的、突出的创新成效,能够实现产业化且满足我区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现代金融与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领域申报人员,应当在促进本领域创新发展做出贡献,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有主持研究开发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的经验。
高技能人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能力,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具有绝招绝技、国家发明专利、重要技术革新成果,参与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创新人才(团队)用人单位,须是综合实力较强、经营运行状况良好、社会信誉较高,在市中区注册并纳税,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用人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3%以上。优先支持拥有相关领域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的用人单位。
现代金融与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领域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及科研平台不做要求,要求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200万,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创业人才(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业人才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业团队带头人才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入选后可继续稳定合作3年以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国内外、行业领先,拥有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能够引领我区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4、创办企业在市中区注册和纳税。创业人才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30%,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创业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组成,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均须持有公司股份,总持股比例在50%以上,其中,带头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为第一大股东。创业团队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5、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需提供至少2名员工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获得社会性资金(包括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等)支持,或与本土企业嫁接创业,或我区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从济南行政区域外引进人才(团队),申报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时需作出说明。
四、扶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对自主培养和新来市中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团队),经认定,给予经费资助。创新人才(团队)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创业人才(团队)最高给予600万元资助。企业实际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政府支持资金总额。
(二)人才服务保障。将入选者认定为“经纬领军人才(团队)”。满足条件的,以实物配租等形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居住保障;协助解决配偶安置、子女入(转)学(园)等事宜;优先推荐参与政府相关会议活动、各类人才工程评选,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登录济南市中人才网(www.shizhongrencai.com),单位先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单位添加申报人选,开通相应申报权限。开通权限后,申报人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申报人选按照申报类别,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关资料并提报。逾期后不再受理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17:00至2021年12月14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资格审核。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才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确认。对申报材料缺项、漏项、制作不规范的要及时通知申报单位进行修改。12月21日下午17:00前,提报至区委人才办。
(三)资格复审。12月28日下午17:00前,区委人才办对提报材料完成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将《审批表》在网站导出,并打印1式3份,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区委人才办。
(四)评审考察。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聘请专家,采取路演答辩的形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委托第三方机构聘请专家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联审。
(五)审定公示。区委人才办会同有关方面,根据专家评审、考察情况,综合论证确定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六)签订协议。入选人才(团队)与区委人才办、用人单位(园区)签订多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须载明可量化考核的技术和经济指标,作为对人才(团队)绩效评估的关键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须于2天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反馈意见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受理部门将不再反馈意见。
(二)引进创新人才(团队)时间、企业注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
(三)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资料,不得空项、漏项。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申报资料数据负责。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慎重拟定申报人选工作计划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要与入选后签订的工作协议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工作协议须以较高的目标为准签订。申报企业需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须为具备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申报单位,取消该单位和人选报名资格,三年内不得参评各类人才项目计划,并给予通报,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才、项目、企业,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
(五)已入选国家、省、市、区级重点人才工程,尚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本工程;同年度申请经纬优秀人才工程、经纬精英人才工程的人选,不得申报本工程。
(六)各街道、部门要扎实、迅速做好宣传推介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责任范围内的人才逐家摸排,做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都要知晓政策并积极申报。区科技局、区人社局要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填报相关资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要夯实审核责任,组织专门审核力量,实行署名审核,谁审核谁签字。
七、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创新人才(团队)请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31-82078631;创业人才(团队)请与区科技局联系,电话:0531-82078337。
(二)申报系统如有技术问题,请加入技术支持服务群,QQ群号为:727771254。
附件:2021年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览表.docx
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来源:济南市中人才网)